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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件裁剪得体的淡灰色条纹衬衫,与他的身形完美契合,穿着十分妥帖;他脚上,是一双擦拭得澄亮发光的手工皮鞋。
韶韶曾经在杂志上见过这款鞋子,来自某个意大利知名品牌,即使是最基础的入门款式,价格也超过了五位数。
从这些细节,不难推断出,他近年来经济状况不错,生活环境相当优渥富足。
也对,当年他抛弃她,有个原因不就是因为,青梅竹马的那个姑娘,出身优越,与他家世相当幺。
她欧韶韶当年,排队都赶不上对方那样的条件!
他的母亲明明知道,周屿与她欧韶韶已经相恋数年,可就是能云淡风轻地对外介绍,那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子,才是他的女朋友。而他,竟然也保持缄默,不曾出声解释。
只有她欧韶韶被蒙在鼓里,他们全家都欺侮她。也恨她欧韶韶,当时年少可欺。
最后,他得偿所愿,她如今也无心沾染,挺好!
谁年轻时候,没被狗咬过呢?
她曾祝他万事顺意,也祝他们永不再见!
明耀看得出,韶韶脸上的表情已经明显僵硬。他悄悄拉了拉韶韶地胳膊,小声问道:“韶韶,你们认识?”
气氛开始尴尬起来,明耀只好为两人做起自我介绍,“这位是周屿,我哥的朋友;这是韶韶,我的好朋友!”
周屿朝着韶韶礼貌伸出手来,大方说道:“韶韶,我们好久不见!”
韶韶侧头瞪了一眼明耀,她实在很后悔,今日屈从了对方的胡搅蛮缠,来了这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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