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如果能选择,必定想要在一个熟悉的地方待上一辈子,可能也有人说,这个地方都待腻了,趁早换个地方也是极好的。我大抵属于前者。
早晨迎着阳光走出院子,听着田那头隔空的吆喝声,鸟成群越过树上方,贪玩掉队的雏鸟站满了枝桠,等着母亲飞回来找,午后在树荫下小憩,感受着轻柔却热烈的风,像极了人的手,轻轻掌上侧脸摩挲,只要不碰上阴云,就连黑夜里那无数点闪烁的星星都一览无遗。我后面还是离开了那个地方,离开了我视之为家的地方。
自从有人被发了狂的收割车卷入车下,警察三天两头上门调查,人心惶惶,给本就青壮年流失的地界更添阴霾,在外发展的孩子将自己的父母都接了去,将这个生他们养他们的地方丢弃。
自此花树逐渐枯萎,田耕的吵闹声听着不复从前那般生机,鸟儿也嫌那环境的萎靡不再光顾,而我自然而然地成了后者。
离开之后,我搬到了隔壁省的闹市区,找了一间不过二十来平的房子。那里人来人往交通便利,想要什幺东西下楼就能买到,一到傍晚香味俱全,连我都被带着抄起了炒菜用的家伙。
可惜我不善做饭,老把干的做成了稠的,把稀的捂成焦的,菜要幺盐放多了,要幺就忘了放。我不舍浪费,就着从前做的咸菜,将就吃了,因为这事,久不面对医生的我上了次卫生所,吊瓶打了,还吃了好几天的药,这才把身体调养了过来。后面我就再也没自己做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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